Monday, December 21, 2020

觀有無品 第十五

性從緣出:瓶出、見瓶性,而說瓶有

問曰:諸法各有性,以有力用故;如瓶有瓶性、布有布性,是眾緣合時則出。

答曰:眾緣中有性,是事則不然;性從眾緣出,即名為作法。

  若諸法有性,不應從眾緣出。

  何以故?若從眾緣出,即是作法無有定性。     (緣出則無定性)

 

性從緣作:待他而有,則非真性(自性)

問曰:若諸法性從眾緣作,有何咎?

答曰:性若是作者,云何有此義?性名為無作,不待異法成。

  如金雜銅,則非真金。

  如是若有性,則不須眾緣;若從眾緣出,當知無真性。

  又性若決定,不應待他出;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,待他而有。

 

性從他作:他性於他亦是自性

問曰:諸法若無自性,應有他性。

答曰:法若無自性,云何有他性?自性於他性,亦名為他性。

  諸法性眾緣作故,亦因待成,故無自性。

  若爾者,他性於他亦是自性,亦從眾緣生相待故亦無。

  無故,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?他性亦是自性故。

 

離性有法:有性而法成

問曰:若自性、他性有諸法,有何咎?

答曰:離自性他性,何得更有法?若有自他性,諸法則得成。

 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,是事不然。若離自性他性,則無有法。

  何以故?有自性他性,法則成。如瓶體是自性,依物是他性。

 

自他性無:今應有無

問曰: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,今應有無。

答曰:有若不成者,無云何可成?因有有法故,有壞名為無。

  若汝已受"有不成"者,亦應受"無亦無"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何以故?有法壞敗故名無,是無,因""壞而有。 

 

復次,若人見有無,見自性他性;如是則不見,佛法真實義。

  若人深著諸法,必求見。

  若破自性則見他性,若破他性則見有,若破有則見無,若破無則迷惑。

  若利根著心薄者,知滅諸見安隱故,更不生四種戲論。

  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,是故說上偈。

 

應捨有無:性非實有。非有非無

復次,佛能滅有無,如化迦旃延,經中之所說,離有亦離無。

  《刪陀迦旃延經》中,佛為說正見義,離有離無。

  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,

    佛不應破有無,若破有,則人謂為無;

    佛通達諸法相故,說二俱無,是故汝應捨有無見。

 

復次,若法實有性,後則不應異;性若有異相,是事終不然。

  若諸法決有性,終不應變異。何以故?若定有自性,不應有異相,如上〈真金喻〉。

  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,當知無有定相。

 

復次,若法實有性,云何而可異?若法實無性,云何而可異?

  若法定性,云何可變異?若性,則無自體,云何可變異?

 

有無常斷:定有為常、定無為斷

復次,定有則著常,定無則著斷;是故有智者,不應著有無。

  若法相,

    則終無無相,是即為常。何以故?

    如說三世者,未來中有法相,是法來至現在、轉入過去,不捨本相,是則為常。

    又說因中先有果,是亦為常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那個已先有)

  若說

    是無,必"先有今無",是則為斷滅。斷滅名無相續因。  (那個有不相續了)

  由是二見,即遠離佛法。

 

問曰:何故因生常見、因生斷見?

答曰:若法有定性,非無則是常;先有而今無,是則為斷滅。

  若法性定,則是有相非無相,終不應無。若則非有,即為無法,先已說過故,如是則墮常見。

  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,是名斷滅。何以故?有不應無故,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。

  若有斷常見者,則無罪福等,破世間事,是故應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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