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曰:現有作、有作者、有所用作法,三事和合故有果報,是故應有作者、作業。
答曰:上〈來品〉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餘。
如破三相,
三相無故,無有"有為";有為無故,無"無為";
有為、無為無故,一切法盡無。
作、作者,若是有為,有為中已破;若是無為,無為中已破。
不應復問。
【作者有三:定、不定、亦定亦不定】
【作者定有無: 則無定業】
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,今當復答。
決定有作者,不作決定業;
決定無作者,不作無定業。
若先定有作者,定有作業,則不應作;
若先定無作者,定無作業,亦不應作。
何以故?
決定業無作,是業無作者;
定作者無作,作者亦無業。
若先決定有作業,不應更有作者;又離作者,應有作業。但是事不然。
(先定有作者,或先定有作業,不會有"作"這事。
先定沒有作者,或先定沒有作業,也不會有"作"這事。怎麼說呢,
若肯定有果報,那誰作都會有。就不能說這果報是誰作的,找不到作者)
若先決定有作者,不應更有作業;又離作業,應有作者。但是事不然。
是故,決定作者、決定作業,不應有作。
(若不說做的人是誰,而說肯定有果報,這種說法不通。無因有果!
若肯定他是作者,那果報都歸他,怎能說他有這果報,沒有特定的業。
若不說有沒有果報,說一定有做的人,這種說法不通。有因無果!
結語:找不到"作"這事)
不決定作者、不決定作業,亦不應有作。何以故?本來無故。
有作者、有作業尚不能作,何況無作者、無作業。
(這裡應該是:「決定無作者、決定無作業,亦不應有作」
沒作者就沒果報,沒果報就沒"作"這事。沒有因,怎能問那果是誰作的。
"作"法不可得)
【作者作業定有,則墮無因,不從因緣有】
復次,若定有作者,亦定有作業,作者及作業,即墮於無因。
若先定有作者,定有作業,汝謂「作者有作」,即為「無因」 ──
離作業有作者,離作者有作業,則不從因緣有。
(接上文,再加以解釋
先有作者則無作業,無作業而說有作,那作了什麼。說不通!
先有作業則無作者,無作者而說有作,那是誰作的。說不通!
這裡解釋上面兩個「是事不然」,違背因緣的道理)
【不從因緣有,則無佛無解脫】
問曰:若不從因緣,有作者、有作業,有何咎? (違背因緣,那會出什麼問題呢?)
答曰:
若墮於無因,則無因無果,無作無作者,無所用作法。
若無作等法,則無有罪福,罪福等無故,罪福報亦無。
若無罪福報,亦無有涅槃,諸可有所作,皆空無有果。
若墮於無因,一切法則無因無果;能生法名為因,所生法名為果,是二即無。
是二無故,無作、無作者,亦無所用作法,亦無罪福。
罪福無故,亦無罪福果報,及涅槃道。
是故,不得從無因生。
【不定作不定:但有言說"無作者作無作業",這事絕無】
問曰:若作者不定,而作不定業,有何咎?
答曰:一事無,尚不能起作業,何況二事都無?
譬如,化人以虛空為舍,但有言說,而無作者、作業。
【眼見有作者作業,則應有作:以見說有而其實或定或不定】
問曰:若無作者、無作業,不能有所作;今有作者、有作業,應有作。
答曰:作者"定不定",不能作二業,有無相違故,一處則無二。
作者"定不定",不能作"定不定"業。
何以故?有無相違故,一處不應有二。
有是決定、無是不決定;一人一事,云何有"有無"?
(作者,定或不定,都不能作定或不定業,
若說有作者,則是先決定,不能見作業才去找作者,也不應說有作者,但沒有作業;或沒有作者卻有作業。
說或定不定,則是說或有或無。怎說有人無事、無人有事?)
復次,有不能作無,無不能作有,若有作作者,其過如先說。
若有作者而無業,何能有所作?若無作者而有業,亦不能有所作。
何以故?如先說:有中若先有業,作者復何所作?若先無業,云何可得作?
如是,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。
是故偈中說「有不能作無,無不能作有,若有作作者,其過如先說。」
復次,作者不作定,亦不作不定,及定不定業,其過如先說。
定業已破,不定業亦破,定不定業亦破;今欲一時總破,故說是偈。
是故,作者不能作三種業。
今三種作者,亦不能作業。何以故?
作者定不定、亦定亦不定,不能作於業,其過如先說。
作者"定、不定、亦定亦不定",不能作於業。何以故?
如先三種過因緣。此中應廣說。
如是,一切處求作者、作業,皆不可得。
【無作作者,則墮無因】
問曰:若言無作、無作者,則復墮無因。
答曰:是業,從眾緣生,假名為有,無有決定,不如汝所說。
何以故?
因業有作者,因作者有業,成業義如是,更無有餘事。
業先無決定,
因人起業,因業有作者,作者亦無決定;因有作業,名為作者。
二事和合,故得成作作者。
若從和合生,則無自性;無自性故空,空則無所生。
但隨凡夫憶想分別,故說有作業、有作者;第一義中,無作業、無作者。
復次,如破作作者,受受者亦爾,及一切諸法,亦應如是破。
如作作者不得相離,不相離故不決定,無決定故無自性。
受受者亦如是,受名五陰身,受者是人,
如是,離人無五陰、離五陰無人,但從眾緣生。
如受受者,餘一切法,亦應如是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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