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觀論疏》吉藏製 就薩婆多義,法有三種:色法、心法、非色非心法。 三聚名有為,滅此三名無為。 因緣品已來,破色。 染染者,明無所相法,破心。 三相品,明無能相,破非色非心。
Ⅰ能相、所相,不可得則有為空,有為空故無為亦空。 無為空故,一切法畢竟空,即是諸法實相。 令因此實相發生正觀、滅諸煩惱,故得解脫,所以有此品也。
Ⅱ有為、無為,此是法體,有法體故有名字。 法體既無則名亦不立,故名無得物之功。 物無應名之實,名無得物之功,則非名物無應名之實,即非物非名。 非物名物安在?不知何以目之,強稱實相。 因實相生實觀,為眾生故還如實說,故有正觀論三名也。 |
生住滅是有 生住滅法:非有為.非無為
法如何作相: 一一作? 和合作?
如何生? 本生→生生。生生→本生。本生:本體生。生生:生法生。生時生
生法如燈? 生彼亦自生。非生已有照:<生時>生。自照亦照彼
破生因緣: <已生.未生>生。未生無法。已生不復
生中無作: <已生.未生>無作。若生時有作,離生不可得
生已更生: 相猶未變而說更生,此未變相與未生相有何不同?
和合則生: 先有先無.緣時方.皆不為生
眾緣和合生? 緣生無自性. 無性即寂滅
以相故說生? 諸法滅時生: 滅相法生
應有住法: 不住→住時→住/未去→去時→已去
滅相法有住? 自相異相住?
應有滅法: 不滅→滅時→滅
滅住關係: 住有而滅 / 住中有滅 / 不住而滅
於何時滅: 於自相時為住,於異相時則非彼
破滅因緣: 於有中無滅.於無中無滅
於何相滅:自生他生皆不然
無為有為: 止有為相→不生不住不滅. 非有所作為而叫無為
云何論說: 欲止顛倒.還以名說
【世人認為 生.住.滅 是有】
問曰:經說「有為法有三相:生、住、滅」。
萬物以生法生;以住法住;以滅法滅,是故有諸法。
答曰:不爾。何以故?三相無決定故。
【生住滅法: 非有為.非無為】
是三相為是有為.能作有為相?為是無為.能作有為相?
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
若生是有為,則應有三相;若生是無為,何名有為相?
若生是有為,應有三相"生、住、滅"。
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共相違故。 (生法中不得住滅相)
相違者,生相應生法、住相應住法、滅相應滅法。若法生時,不應有住、滅相違法。
一時則不然,如明闇不俱。
以是故,生不應是有為法;住、滅相亦應如是。
問曰:若生非有為,若是無為,有何咎?
答曰:若生是無為,云何能為有為法作相?何以故?無為法無性故。
因滅有為名無為,是故說不生不滅名無為相,更無自相。
是故,無法不能為法作相,如兔角龜毛等不能為法作相。
是故,生非無為;住、滅亦如是。
【生住滅法如何作相: 一一作? 和合作?】
復次,三相若聚散,不能有所相;云何於一處,一時有三相?
是生、住、滅相,若一一能為有為法作相?若和合能與有為法作相?
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
若謂一一者,於一處中或有有相,或有無相;生時無住滅,住時無生滅,滅時無生住。
若和合者,共相違法,云何一時俱?
若謂"三相更有三相"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
若謂生住滅,更有有為相,是即為無窮,無即非有為。
若謂生、住、滅更有有為相 ── 生更有生、有住、有滅。
如是三相,復應更有相,若爾,則無窮;
若更無相,是三相則不名有為法,亦不能為有為法作相。
【生生vs本生: 本生→生生。生生→本生。本生:本體生。生生:生法生】
問曰:汝說三相為無窮,是事不然。
生住滅,雖是有為,而非無窮。何以故?
生生之所生,生於彼本生;本生之所生,還生於生生。
法生時,通自體七法共生:一法、二生、三住、四滅、五生生、六住住、七滅滅。
是七法中,本生除自體能生六法;生生能生本生,本生能生生生。
是故,三相雖是有為,而非無窮。
答曰: 若謂是生生,能生於本生;生生從本生,何能生本生?
若是"生生能生本生"者是生生,則不名從本生生。何以故?是生生從本生生,云何能生本生?
復次,若謂是本生,能生於生生;本生從彼生,何能生生生?
若謂"本生能生生生"者是本生,不名從生生生。何以故?是本生從生生生,云何能生生生?
生生法應生本生,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;生生未有自體,何能生本生?
是故,本生不能生"生生"。 (本生未有生法生前,不能生)
【生時生】
問曰:是"生生"生時,非先非後能生"本生",但"生生"生時能生本生。
答曰:不然。何以故?
若生生生時,能生於本生;生生尚未有,何能生本生?
若謂:生生"生時"能生本生,可爾;而實未有,是故,"生生生時不能生本生"。
復次,若本生生時,能生於生生;本生尚未有,何能生生生?
若謂是本生"生時"能生生生,可爾;而實未有,是故,"本生生時不能生生生"。
【生法如燈:生彼亦自生 –- 類似第一品】
問曰:如燈能自照,亦能照於彼;生法亦如是,自生亦生彼。
如燈入於闇室,照了諸物亦能自照。生亦如是,能生於彼,亦能自生。
答曰:不然。何以故?
燈中自無闇,住處亦無闇,破闇乃名照,無闇則無照。
燈體自無闇,明所及處亦無闇,明闇相違故。 (明體生明,體中無闇性)
破闇故名照,無闇則無照,何得言燈自照亦照彼? (譬喻不合)
【非生已有照:<生時>生。自照亦照彼】
問曰:是燈非"未生有照",亦非"生已有照",但燈"生時"能自照亦照彼。
答曰:云何燈生時,而能破於闇?此燈初生時,不能及於闇。
燈,生時名"半生半未生",燈體未成就,云何能破闇?
又,燈不能及闇,如人得賊乃名為破。
若謂"燈雖不到闇而能破闇"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
燈若未及闇,而能破闇者,燈在於此間,則破一切闇。
若燈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,此處燃燈應破一切處闇,俱不及故。
復次,燈不應自照、照彼。何以故?
若燈能自照,亦能照於彼;闇亦應自闇,亦能闇於彼。
若燈與闇相違,故能自照亦照於彼;闇與燈相違,故亦應自蔽蔽彼。 (自蔽則沒法顯現!矛盾!)
若闇與燈相違,不能自蔽、蔽彼;燈與闇相違,亦不應自照亦照彼。
是故燈喻非也。
【破生因緣: <已生.未生>生。未生無法。已生不復】
破生因緣未盡故,今當更說。
此生若未生,云何能自生?若生已自生,生已何用生?
是生自生時,為"生已"生?為"未生"生?
若"未生"生,則是無法,無法何能自生?
若謂"生已"生,則為已成,不須復生,如已作不應更作。
若已生、若未生,是二俱不生,故無生。
汝先說生如燈,能自生亦生彼,是事不然;
住、滅亦如是。
【生中無作: <已生.未生>無作。若生時有作,離生不可得】
復次,生非生已生,亦非未生生,生時亦不生,去來中已答。
生.名眾緣和合有生。
已生中無作故無生,未生中無作故無生;
生時亦不然,離生法,生時不可得;離生時,生法亦不可得。云何生時生?是事〈去來〉中已答。
已生法不可生。何以故?生已復生,如是展轉則為無窮,如作已復作。
【生已更生: 相猶未變而說更生,此未變相與未生相有何不同?】
復次,若生已更生者,以何生法生?
是生相,未生而言生已生者,則自違所說,何以故?生相未生而汝謂生。
若未生謂生者,法或可生已而生,或可未生而生,汝先說生已生,是則不定。
復次,如燒已不應復燒、去已不應復去,如是等因緣故,生已不應生。
未生法亦不生。
何以故?法若未生,則不應與生緣和合;若不與生緣和合,則無法生。
若法未與生緣和合而生者,
應無作法而作、無去法而去、無染法而染、無恚法而恚、無癡法而癡。
如是則皆破世間法,是故未生法不生。
復次,若未生法生者,世間未生法皆應生,
一切凡夫,未生菩提,今應生菩提;不壞法阿羅漢,無有煩惱,今應生煩惱;兔等無角,今皆應生。
但,是事不然,是故「未生法亦不生」。
【和合則生: 先有先無.緣時方.皆不為生】
問曰:未生法不生者,以未有緣、無作、無作者、無時、無方等故不生。
若有緣、有作、有作者、有時、有方等和合,故未生法生。
是故,若說一切未生法皆不生,是事不爾。
答曰:
若法有緣、有時、有方等和合則生者,先有亦不生、先無亦不生、有無亦不生,三種先已破。
是故,生已不生、未生亦不生、生時亦不生。何以故?
已生分不生,未生分亦不生,如先答。
復次,若離生有生時者,應生時生。但離生無生時,是故生時亦不生。
復次,若言"生時生"者,則有二生過:一.以生故名生時;二.以生時中生。
二皆不然,無有二法,云何有二生?是故生時亦不生。 (以生有生時,生時中有生)
復次,生法未發則無生時,生時無故,生何所依?是故不得言生時生。
如是推求,生已無生、未生無生、生時無生。
無生故,生不成;生不成故,住滅亦不成;生住滅不成,故有為法不成。
是故,偈中說<去、未去、去時>中已答。
【眾緣和合生? 緣生無自性. 無性即寂滅】
問曰:我不定言生已生、未生生、生時生,但眾緣和合故有生。
答曰:汝雖有是說,此則不然。何以故?
若謂生時生,是事已不成;云何眾緣合,爾時而得生?
生時生,已種種因緣破,汝今何以更說眾緣和合故有生?
若眾緣具足、不具足,皆與生同破。
復次,若法眾緣生,即是寂滅性;是故生生時,是二俱寂滅。
眾緣所生法,無自性故寂滅,寂滅名為無;
此無彼無相,斷言語道,滅諸戲論眾緣名。
如因縷有布,因蒲有席。
若縷自有定相,不應從麻出;若布自有定相,不應從縷出;而實從縷有布、從麻有縷;
是故,縷亦無定性、布亦無定性。
如燃、可燃因緣和合成,無有自性。
可燃無故燃亦無,燃無故可燃亦無,一切法亦如是。
是故,從眾緣生法無自性,
無自性故空,如野馬無實。
是故,偈中說生與生時二俱寂滅,不應說生時生。
汝雖種種因緣欲成生相,皆是戲論,非寂滅相。
問曰:定有三世別異,未來世法得生,因緣即生,何故言無生?
答曰:若有未生法,說言有生者,此法先已有,更復何用生?
若未來世中,有未生法而生,是法先已有,何用更生?有法不應更生。
【以相故說生】
問曰:未來雖有,非如現在相,以現在相故說生。
答曰:現在相,未來中無;若無,云何言未來生法生? (未來法.應是未來相,怎能生現在相?)
若有,不名未來,應名現在; (未來法.是現在相?)
現在不應更生。 (若說是現在法,則是顯相,不能說生)
二俱無生,故不生。
復次,汝謂"生時生,亦能生彼"。今當更說。 (生時生的彼.唯由生時有.不應是生法,還能再生?)
若言生時生,是能有所生;何得更有生,而能生是生?
若生,生時能生彼,是生誰復能生? (生時生的彼.怎能再生?)
若謂更有生,生生則無窮,離生生有生,法皆能自生。
若生更有生,生則無窮。
若是生更無生而自生者,一切法亦皆能自生,而實不爾。
復次,有法不應生,無亦不應生,有無亦不生,此義先已說。
凡所有生,為有法有生?為無法有生?為有無法有生?是皆不然,是事先已說。
離此三事更無有生,是故無生。
【諸法滅時生: 滅相法生】
復次,若諸法滅時,是時不應生;法若不滅者,終無有是事。
若法滅相,是法不應生。何以故?
二相相違故:一是滅相,知法是滅;一是生相,知法是生。
二相相違法,一時則不然。是故,滅相法不應生。
問曰:若滅相法不應生,不滅相法應生。
答曰: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,無不滅法。
離有為,無有決定無為法;無為法但有名字。
是故,說不滅法,終無有是事。
【應有住法: 不住→住時→住/未去→去時→已去】
問曰:若法無生,應有住。
答曰:不住法不住,住法亦不住,住時亦不住,無生云何住?
不住法不住,無住相故;
住法亦不住,何以故?已有住故。因去故有住,若住法先有,不應更住。 (不變不能再有不變)
住時亦不住。
離住、不住更無住時,是故亦不住;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故,即是無生。
若無生,云何有住?
【滅相法有住?】
復次,若諸法滅時,是則不應住;法若不滅者,終無有是事。
若法滅相,是法無有住相。何以故?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,一是滅相,二是住相。
一時一處有住滅相,是事不然,是故不得言"滅相法有住"。
問曰:若法不滅,應有住。
答曰:無有不滅法。何以故?
所有一切法,皆是老死相,終不見有法,離老死有住。
一切法,生時無常,常隨逐無常,有二,名老及死。
如是,一切法常有老死,故無住時。
【自相異相住?】
復次,住不自相住,亦不異相住;如生不自生,亦不異相生。
若有住法,為自相住?為他相住?二俱不然。
若自相住,則為是常;一切有為法從眾緣生,若住法自住,則不名有為。
住若自相住,法亦應自相住;如眼不能自見,住亦如是。
若異相住,則住更有住,是則無窮。 (若由住法異相,則有住異二相)
復次,
見異法生異相,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;
異相不定故,因異相而住者,是事不然。 (怎麼區分住法異法?)
【應有滅法: 不滅→滅時→滅】
問曰:若無住,應有滅。
答曰:無。何以故?
法已滅不滅,未滅亦不滅,滅時亦不滅,無生何有滅?
若法已滅則不滅,以先滅故;未滅亦不滅,離滅相故;滅時亦不滅,離二更無滅時。
如是推求,滅法即是無生,無生何有滅?
【滅住關係: 住有而滅 / 住中有滅 / 不住而滅】
復次,法若有住者,是則不應滅;法若不住者,是亦不應滅。
若法定住,則無有滅。何以故?由有住相故。
若住法滅,則有二相:住相、滅相。是故不得言"住中有滅",如生死不得一時有。
若法不住,亦無有滅。何以故?離住相故;若離住相,則無法,無法云何滅?
【於何時滅: 於自相時為住,於異相時則非彼】
復次,是法於是時,不於是時滅;是法於異時,不於異時滅。
若法有滅相,是法為自相滅?為異相滅?二俱不然。
何以故?如乳不於乳時滅,隨有乳時,乳相定住故;非乳時亦不滅,若非乳不得言乳滅。
復次,如一切諸法,生相不可得;以無生相故,即亦無滅相。
如先推求,一切法生相不可得;爾時即無滅相,破生故無生,無生云何有滅?
【破滅因緣: 於有中無滅.於無中無滅】
若汝意猶未已,今當更說破滅因緣。
若法是有者,是即無有滅;不應於一法,而有有無相。
諸法有時,推求滅相不可得。何以故?云何一法中,亦有亦無相,如光影不同處。
復次,若法是無者,是即無有滅;譬如第二頭,無故不可斷。
法若無者,則無滅相,如第二頭、第三手,無故不可斷。
【於何相滅:自生他生皆不然】
復次,法不自相滅,他相亦不滅;如自相不生,他相亦不生。
如先說生相,生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。
若以自體生,是則不然,一切物皆從眾緣生。如指端不能自觸,如是生不能自生。
從他生亦不然。何以故?生未有故,不應從他生;
是生無故無自體,自體無故他亦無,是故從他生亦不然。
(他生則唯法無體.生→他.他應是受者)
滅法亦如是,不自相滅、不他相滅。
【無為有為: 止有為相→不生不住不滅. 非有所作為而叫無為】
復次,生住滅不成,故無有有為;有為法無故,何得有無為?
汝先說「有生住滅相,故有有為;以有有為,故有無為」。
今以理推求,三相不可得,云何得有有為?
如先說"無有無相法";有為法無故,何得有無為?
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,止有為相,故名無為相,無為自無別相。
因是三相有無為相,如火為熱相、地為堅相、水為冷相;無為則不然。
【云何論說: 欲止顛倒.還以名說】
問曰:若是生、住、滅畢竟無者,云何論中得說名字?
答曰:如幻亦如夢,如乾闥婆城,所說生住滅,其相亦如是。
生住滅相,無有決定;
凡人貪著,謂有決定;諸賢聖憐愍,欲止其顛倒,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。語言雖同,其心則異。
如是說生住滅相,不應有難。
如幻化所作,不應責其所由,不應於中有憂喜想;但應眼見而已。
如夢中所見,不應求實;如乾闥婆城,日出時現而無有實,但假為名字,不久則滅。
生住滅亦如是,凡夫分別為有,智者推求則不可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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