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曰:
自作及他作,共作無因作,如是說諸苦,於果則不然。
有人言:苦惱自作,或言他作,或言亦自作亦他作,或言無因作,於果皆不然。
於果皆不然者,
眾生以眾緣致苦,厭苦欲求滅。
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,是故說於果皆不然。何以故?
苦若自作者,則不從緣生,因有此陰故,而有彼陰生。
若苦自作,則不從眾緣生。
自名從自性生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,是故苦不得自作。
問曰: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,則是他作。
答曰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
若謂此五陰,異彼五陰者,如是則應言,從他而作苦。
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,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,應從他作。
如縷與布異者,應離縷有布;若離縷無布者,則布不異縷。
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,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;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,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,
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。
問曰:自作者是人,人自作苦、自受苦。
答曰:若人自作苦,離苦何有人?而謂於彼人,而能自作苦。
若謂人自作苦者,離五陰苦,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?應說是人而不可說,是故苦非人自作。
若謂人不自作苦;他人作苦與此人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
若苦他人作,而與此人者;若當離於苦,何有此人受?
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,離五陰,無有此人受。
復次,
苦若彼人作,持與此人者;離苦何有人,而能授於此?
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,離五陰苦,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?若有者,應說其相。
復次,
自作若不成,云何彼作苦?若彼人作苦,即亦名自作。
種種因緣,彼自作苦不成,而言他作苦,是亦不然。
何以故?此彼相待故。
若彼作苦,於彼亦名自作苦;自作苦先已破,汝受自作苦不成故,他作亦不成。
復次,
苦不名自作,法不自作法,彼無有自體,何有彼作苦?
自作苦不然。
何以故?如刀不能自割,如是,法不能自作法,是故不能自作。
他作亦不然。何以故?離苦無彼自性。
若離苦有彼自性者,應言「彼作苦,彼亦即是苦」,云何苦自作苦?
問曰:若自作、他作不然,應有共作。
答曰:若此彼苦成,應有共作苦;此彼尚無作,何況無因作!
自作、他作猶尚有過,何況無因作。
無因多過,如〈破作作者品〉中說。
復次,
非但說於苦,四種義不成;一切外萬物,四義亦不成。
佛法中,雖說五受陰為苦,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,
是故說:不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外,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,皆亦不成。 集滅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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