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論 觀燃可燃品 第十 十六偈
(眼見物,耳聞聲。見可見)
問曰:應有受受者,如燃可燃,燃是受者,可燃是受。所謂五陰。
答曰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
燃可燃俱不成故。
燃可燃。若以一法成,若以二法成。 (燃與可燃是一樣東西,還是兩樣不同的東西?)
二俱不成。 (說同或不同,都不行)
問曰:且置一異法。 (先不說同不同)
若言無燃可燃,今云何以一異相破? (如果你說燃可燃不存在,怎能用同異法來反駁存在)
如兔角龜毛,無故不可破。 (不存在的東西,怎能說是同還是不同)
世間眼見實有事,而後可思惟。
如有金,然後可燒可鍛。
若無燃可燃,不應以一異法思惟。
若汝許有一異法,當知有燃可燃。 (如果你允許用同異法,表示你認為燃可燃是存在的)
若許有者,則為已有。 (如果認為它們存在,就是有。不論是同是異,不能說它們沒有)
答曰:隨世俗法言說,不應有過。 (這是隨著世俗的方法來解釋這事,不該說這解釋的方法有錯)
燃可燃若說一若說異,不名為受。 (說它們是同是不同,不代表我們承認"燃可燃"是同還是異)
若離世俗言說,則無所論。 (如果不用世俗的語言,就沒法討論事物的真相)
若不說燃可燃,云何能有所破? (如果不定義這是燃,這是可燃,怎能解釋"它們"存不存在)
若無所說,則義不可明。 (如果什麼都不說,那"燃可燃不存在"的事就解釋不了)
如有論者破破有無,必應言有無, (例如,反駁"有無不成立",一定會說到"有無")
不以稱有無故而受有無。 (不是說了"有無"就代表他承認"有無"是存在的)
是以隨世間言說故無咎。 (這只是用世俗語言的方法來解釋一件事,道理沒有問題)
若口有言便是受者,汝言破即為自破。 (如果說了就承認它是對的,那你說"不成立"就也應該不成立)
燃可燃亦如是。雖有言說亦復不受, (雖然用語言說一件事,並不表示他認可事物的真相就是說的那樣)
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,二俱不成。 (用同異法來想像"燃可燃",說同說異,都與真相無關)
何以故? ()
「若燃是可燃,作作者則一;若燃異可燃,離可燃有燃。」
燃是火,可燃是薪。作者是人,作是業。 ()
若燃可燃一,則作作者亦應一。 ()
作作者一,則陶師與瓶一。 ()
作者是陶師,作是瓶,陶師非瓶,瓶非陶師,云何為一? ()
是以作作者不一;故燃可燃亦不一。 ()
若謂一不可,則應異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 ()
若燃與可燃異,應離可燃別有燃。 ()
分別是可燃、是燃, ()
處處離可燃,應有燃。而實不爾, ()
是故異亦不可。
復次,
「如是常應燃,不因可燃生;則無燃火功,亦名無作火。」
若燃可燃異,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。
若常燃者,則自住其體。
不待因緣,人功則空。 (下一段有解釋)
人功者,將護火令燃。
是功現有,是故知火不異可燃。
復次,
若燃異可燃,燃即無作。
離可燃,火何所然?
若爾者,火則無作。
無作火,無有是事。
問曰:云何火不從因緣生,人功亦空?
答曰:
「燃不待可燃,則不從緣生;火若常燃者,人功則應空。」
燃可燃若異,則不待可燃有燃。
若不待可燃有然,則無相因法,是故不從因緣生。
復次
若燃異可燃,則應常燃。
若常燃者,應離可燃別見有燃,更不須人功。
何以故?
「若汝謂燃時,名為可燃者;爾時但有薪,何物燃可燃?」
若謂先有薪,燒時名可燃者,是事不爾。若
離燃,別有可燃者,云何言燃時名可燃?
復次,
「若異則不至,不至則不燒,不燒則不滅,不滅則常住。」
若燃異可燃,則燃不應至可燃。
何以故?不相待成故。
若燃不相待成,則自住其體,何用可燃?
是故不至。 (????)
若不至,則不燃可燃。何以故?
無有不至而能燒故。 (???)
若不燒則無滅,應常住自相。
是事不爾。
問曰:「燃與可燃異,而能至可燃;如此至彼人,彼人至此人。」
燃與可燃異,而能至可燃;
如男至於女,如女至於男。 (?相對於?一物二分)
答曰:「若謂燃可燃,二俱相離者,如是燃則能,至於彼可燃。」
若離燃有可燃,若離可燃有燃。 (??相離則能至??)
各自成者,如是則應燃至可燃。 (至=各自成,二相離)
而實不爾。
何以故?離燃無可燃、離可燃無燃故。
今離男有女,離女有男,
是故汝喻非也。
喻不成故,燃不至可燃。
問曰:燃可燃相待而有,因可燃有燃、因燃有可燃,二法相待成。
答曰:「若因可燃燃,因燃有可燃,先定有何法,而有燃可燃?」
若因可燃而燃成,亦應因燃可燃成。
是中
若先定有可燃,則因可燃而燃成。
若先定有燃,則因燃可燃成。
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,則先有可燃而後有燃,不應待燃而有可燃。
何以故?可燃在先、燃在後故。
若燃不燃可燃,是則可燃不成;
又可燃不在餘處,離於燃故。
若可燃不成,燃亦不成。
若先燃後有可燃,燃亦有如是過。
是故燃、可燃二俱不成。
復次,
「若因可燃燃,則燃成復成;是為可燃中,則為無有燃。」
若欲因可燃而成燃,則燃成已復成。
何以故?燃自住於燃中。
若燃不自住其體,從可燃成者,無有是事。
是故有是燃從可燃成,
今則燃成復成,有如是過。
復有可燃無燃過。何以故?可燃離燃自住其體故。
是故燃可燃相因待,無有是事。
復次,
「若法因待成,是法還成待;今則無因待,亦無所成法。」
若法因待成,是法還成本因待。
如是決定則無二事。
如因可燃而成燃,還因於燃而成可燃,
是則二俱無定。無定故,不可得。
何以故?
「若法有待成,未成云何待?若成已有待,成已何用待?」
若法因待成,是法先未成,未成則無,無則云何有因待?
若是法先已成,已成何用因待?是二俱不相因待,
是故汝先說燃,可燃相因待成,無有是事。
是故:
「因可燃無燃,不因亦無燃;因燃無可燃,不因無可燃。」
今因待可燃,燃不成;不因待可燃,燃亦不成。可燃亦如是。
因燃、不因燃,二俱不成,是過先已說。
復次,
「燃不餘處來,燃處亦無燃,可燃亦如是,餘如去來說。」
燃不於餘方來入可燃,可燃中亦無燃,析薪求燃不可得故。
可燃亦如是,不從餘處來入燃中,燃中亦無可燃。
如燃已不燃,未燃不燃、燃時不燃,是義如〈去來〉中說。
是故:
「可燃即非然,離可燃無燃;燃無有可燃,燃中無可燃,可燃中無燃。可燃即非燃。
何以故?先已說作、作者一過故。
離可燃無燃,有常燃等過故。
燃無有可燃、燃中無可燃、可燃中無燃,以有異過故,三皆不成。
問曰:何故說燃、可燃?
答曰:如因可燃有燃,如是因受有受者。
受名五陰,受者名人。
燃可燃不成故,受受者亦不成。
何以故?
「以燃可燃法,說受受者法,
及以說瓶衣,一切等諸法。」
如可燃非燃,如是受非受者,作作者一過故。
又離受無受者,異不可得故。以異過故,三皆不成。
如受受者,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說,無生畢竟空。
是故:
「若人說有我,諸法各異相;當知如是人,不得佛法味。」
諸法從本已來無生,畢竟寂滅相,
是故品末說是偈。若人說我相,
如犢子部眾說:不得言色即是我、不得言離色是我,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。
如薩婆多部眾說:諸法各各相,是善是不善、是無記。是有漏無漏、有為無為等別異。
如是等人不得諸法寂滅相,以佛語作種種戲論。
【:】
中論 觀本際品 第十一 八偈
問曰:《無本際經》說:眾生往來生死,本際不可得。
是中說有眾生、有生死。以何因緣故而作是說?
答曰:大聖之所說,本際不可得,生死無有始,亦復無有終。
聖人有三種:一者.外道五神通;二者.阿羅漢、辟支佛;三者.得神通大菩薩。
佛於三種中最上,故言大聖。
佛所言說,無不是實說。
生死無始,何以故?生死初後不可得,是故言無始。
汝謂若無初後,應有中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
若無有始終,中當云何有?是故於此中,先後共亦無。
因中後故有初,因初中故有後。若無初無後,云何有中?
生死中無初中後,是故說先後共不可得。何以故?
若使先有生,後有老死者;不老死有生,不生有老死。
若先有老死,而後有生者;是則為無因,不生有老死。
生死眾生,
若先生.漸有老.而後有死者,則生無老死;法應生有老死、老死有生。
又不老死而生,是亦不然;
又不因生有老死。
若先老死.後生,老死則無因,生在後故;又不生,何有老死?
若謂生老死先後不可,謂一時成者,是亦有過。何以故?
生及於老死,不得一時共;生時則有死,是二俱無因。
若生老死一時,則不然。何以故?生時即有死故;法應生時有、死時無,若生時有死,是事不然。
若一時生,則無有相因。如牛角一時出則不相因。
是故:
若使初後共,是皆不然者,何故而戲論,謂有生老死?
思惟生老死三皆有過故,即無生,畢竟空。
汝今何故貪著戲論生老死,謂有決定相?
復次,
諸所有因果,相及可相法,受及受者等,所有一切法,
非但於生死,本際不可得,如是一切法,本際皆亦無。
一切法者,
所謂因果相、可相、受及受者等,皆無本際。
非但生死無本際,以略開示故說生死無本際。
中論 觀苦品 第十二 十偈
有人說曰:
自作及他作,共作無因作,如是說諸苦,於果則不然。
有人言:苦惱自作,或言他作,或言亦自作亦他作,或言無因作,於果皆不然。
於果皆不然者,
眾生以眾緣致苦,厭苦欲求滅。
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,是故說於果皆不然。何以故?
苦若自作者,則不從緣生,因有此陰故,而有彼陰生。
若苦自作,則不從眾緣生。
自名從自性生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,是故苦不得自作。
問曰: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,則是他作。
答曰: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
若謂此五陰,異彼五陰者,如是則應言,從他而作苦。
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,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,應從他作。
如縷與布異者,應離縷有布;若離縷無布者,則布不異縷。
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,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;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,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,
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。
問曰:自作者是人,人自作苦、自受苦。
答曰:若人自作苦,離苦何有人?而謂於彼人,而能自作苦。
若謂人自作苦者,離五陰苦,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?應說是人而不可說,是故苦非人自作。
若謂人不自作苦;他人作苦與此人者,是亦不然。何以故?
若苦他人作,而與此人者;若當離於苦,何有此人受?
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,離五陰,無有此人受。
復次,
苦若彼人作,持與此人者;離苦何有人,而能授於此?
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,離五陰苦,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?若有者,應說其相。
復次,
自作若不成,云何彼作苦?若彼人作苦,即亦名自作。
種種因緣,彼自作苦不成,而言他作苦,是亦不然。
何以故?此彼相待故。
若彼作苦,於彼亦名自作苦;自作苦先已破,汝受自作苦不成故,他作亦不成。
復次,
苦不名自作,法不自作法,彼無有自體,何有彼作苦?
自作苦不然。
何以故?如刀不能自割,如是,法不能自作法,是故不能自作。
他作亦不然。何以故?離苦無彼自性。
若離苦有彼自性者,應言「彼作苦,彼亦即是苦」,云何苦自作苦?
問曰:若自作、他作不然,應有共作。
答曰:若此彼苦成,應有共作苦;此彼尚無作,何況無因作!
自作、他作猶尚有過,何況無因作。
無因多過,如〈破作作者品〉中說。
復次,
非但說於苦,四種義不成;一切外萬物,四義亦不成。
佛法中,雖說五受陰為苦,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,
是故說:不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外,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,皆亦不成。 集滅道
中論 觀行品 第十三 九偈
問曰:如佛經所說,虛誑妄取相,諸行妄取故,是名為虛誑。
佛經中說,虛誑者,即是妄取相;第一實者,所謂涅槃,非妄取相。
以是經說故,當知有諸行虛誑妄取相。
答曰:虛誑妄取者,是中何所取?佛說如是事,欲以示空義。
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,是諸行中為何所取?佛如是說,當知說空義。
【諸行皆空:五陰無自性】
問曰:云何知一切諸行皆是空?
答曰:一切諸行,虛妄相故空。
諸行生滅不住,無自性故空。
諸行名五陰,從行生故五陰名行。
是五陰皆虛妄無有定相,何以故?
如嬰兒時色非匍匐時色;匍匐時色非行時色;
行時色非童子時色;童子時色非壯年時色;壯年時色非老年時色。
如色念念不住故,分別決定性不可得。
嬰兒色,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?為異?二俱有過,何以故?
若嬰兒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,
如是則是一色皆為嬰兒,無有匍匐乃至老年。
又如泥團常是泥團,終不作瓶。何以故?色常定故。
若嬰兒色異匍匐色者,
則嬰兒不作匍匐,匍匐不作嬰兒。何以故?二色異故。
如是童子、少年、壯年、老年色不應相續有,失親屬法,無父無子。
若爾者,唯有嬰兒應得父,餘則匍匐乃至老年不應有分。
是故二俱有過。
【相續更生:相似生】
問曰:色雖不定,嬰兒色滅已,相續更生乃至老年色,無有如上過。
答曰:嬰兒色相續生者,為滅已相續生?為不滅相續生?
若嬰兒色滅,云何有相續?以無因故。如雖有薪可燃,火滅故無有相續。
若嬰兒色不滅而相續者,則嬰兒色不滅,常住本相,亦無相續。
問曰:我不說滅不滅故相續生,但說不住、相似生故言相續生。
答曰:若爾者,則有定色而更生,如是應有千萬種色,但是事不然,如是亦無相續。
如是一切處求色無有定相,但以世俗言說故有。如芭蕉樹求實不可得,但有皮葉。
如是智者,求色相念念滅,更無實色可得,不住色形色相。
【色受想識行:從眾緣生、不住故無自性】
相似次第生,難可分別,如燈炎分別定色不可得,從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。
是故,
色無性故空,但以世俗言說故有。
受亦如是。
智者,種種觀察,次第相似故,生滅難可別知,如水流相續,但以覺故說三受在身。
是故,當知受同色說。
想因名相生,若離名相則不生。是故佛說分別知名字相故名為想。
非決定先有,從眾緣生無定性,無定性故如影隨形;因形有影、無形則無影,影無決定性。
若定有者,離形應有影,而實不爾。
是故,從眾緣生,無自性故不可得。
想亦如是,但因外名相,以世俗言說故有。
識因色聲香味觸等、眼耳鼻舌身等生,以眼等諸根別異故,識有別異。
是識為在色、為在眼、為在中間?無有決定。
但生已識塵識此人、識彼人。知此人識為即是知彼人識。為異是二,難可分別。
如眼識,耳識亦難可分別。
以難分別故,或言一或言異,無有決定分別,但從眾緣生故,眼等分別故空無自性。
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復示人則生疑,為是本珠、為更有異?
識亦如是,生已更生,為是本識?為是異識?
是故,當知識不住故無自性,虛誑如幻。
諸行亦如是。諸行者,身、口、意。
行有二種:淨、不淨。
何等為不淨?惱眾生、貪著等,名不淨;
不惱眾生、實語、不貪著等,名淨。
【或增或減:不將則集;真智慧者則無明息】
或增或減。
淨行者,在人中、欲天、色天、無色天受果報已則減,還作故名增。
不淨行者亦如是,在地獄、畜生、餓鬼、阿修羅中受果報已則減,還作故名增。
是故,諸行有增有減故不住。
如人有病,隨宜將適病則除愈,不將適病則還集。
諸行亦如是,有增有減故不決定。
但以世俗言說故有,因世諦故得見第一義諦。所謂
無明緣諸行,從諸行有識著,識著故有名色,從名色有六入,
從六入有觸,從觸有受,從受有愛,從愛有取,從取有有,從有有生,
從生有老死、憂悲苦惱、恩愛別苦、怨憎會苦等,
如是諸苦皆以行為本。
佛以世諦故說,若得第一義諦生真智慧者,則無明息,
無明息故,諸行亦不集;
諸行不集故,見諦所斷身見、疑、戒取等斷,
及思惟所斷貪、恚、色染、無色染、調戲無明亦斷。
以是斷故一一分滅,所謂
無明、諸行識、名色六入、觸受愛取、有生老死、憂悲苦惱、恩愛別苦、怨憎會苦等皆滅。
以是滅故,五陰身畢竟滅,更無有餘,唯但有空。
是故,佛欲示空義故,說諸行虛誑。
【諸法無性:無性法,何有異相】
復次,諸法無性故虛誑,虛誑故空。
如偈說:諸法有異故,知皆是無性;無性法亦無,一切法空故。
諸法無有性。
何以故?諸法雖生,不住自性,是故無性。
如嬰兒定住自性者,終不作匍匐乃至老年,
而嬰兒次第相續有異相現,匍匐乃至老年。
是故說見諸法異相故知無性。
問曰:若諸法異相無性.即有無性法,有何咎?
答曰:若無性,云何有法?云何有相?何以故?無有根本故。
但為破性故說無性,是無性法若有者,不名一切法空;
若一切法空,云何有無性法?
問曰:諸法若無性,云何說嬰兒,乃至於老年,而有種種異?
諸法若無性,則無有異相,而汝說有異相,是故有諸法性。
若無諸法性,云何有異相?
答曰:若諸法有性,云何而得異?
若諸法決定有性,云何可得異?
性名決定有、不可變異;如真金不可變,又如暗性不變為明、明性不變為暗。
【是法異/異法異:即異/為異】
復次,若諸法無性,云何而有異?
是法則無異,異法亦無異,如壯不作老,老亦不作壯。
若法有異者,則應有異相,為即是法異?為異法異?是二不然。 (不同相由何來?)
若即是法異,則老應作老,而老實不作老。 (由該法而有不同相,老法→死相)
若異法異者,老與壯異,壯應作老,而壯實不作老。 (由不同法而說有變異相,壯法/相→老相)
二俱有過。
問曰:若法即異,有何咎?如今眼見年少,經日月歲數,則老。
答曰:若是法即異,乳應即是酪;離乳有何法,而能作於酪?
若是法即異者,
乳應即是酪,更不須因緣,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乳與酪有種種異故。
乳不即是酪,是故法不即異。
若謂異法為異者,
是亦不然,離乳更有何物為酪?
如是思惟,是法不異,異法亦不異,是故不應偏有所執。
【猶有空在:】
問曰:破是破異,猶有空在,空即是法。
答曰:若有不空法,則應有空法;實無不空法,何得有空法?
若有不空法,相因故應有空法,而上來種種因緣破不空法;
不空法無故,則無相待,無相待故,何有空法?
問曰:汝說不空法無故,空法亦無。
若爾者,即是說「空但無相待,故不應有執」。
若有對應有相待,若無對則無相待;相待無故則無相,無相故則無執,如是即為說空?
答曰:大聖說空法,為離諸見故;若復見有空,諸佛所不化。
大聖為破六十二諸見及無明、愛等諸煩惱故說空。
若人於空復生見者,是人不可化。
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,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。 (吃藥病愈,但心執無藥有病起,沒法治!)
如火從薪出,以水可滅;若從水生,為用何滅? (火可被滅,離題談水,沒法教!)
如空是水,能滅諸煩惱火。
有人罪重,貪著心深;智慧鈍故,於空生見,或謂有空、或謂無空,因有無還起煩惱。
若以空化此人者,則言:「
我久知是空,若離是空則無涅槃道。
如經說,離空無相無作門得解脫者,但有言說。」
中論 觀合品 第十四 八偈 【諸法因緣和合生:根塵和合,我見得生】 說曰:上〈破根品〉中說「見、所見、見者」皆不成。 〈六情品〉 此三事無異法故,則無合,無合義今當說。 【和合無有:各在異處】 問曰:何故眼等三事無合? 答曰:見可見見者,是三各異方;如是三法異,終無有合時。 見是眼根、可見是色塵、見者是我;是三事各在異處,終無合時。 異處者,眼在身內,色在身外; 我者,或言在身內、或言遍一切處。 是故無合。 【和合無有:見法.由合而有/不合也有】 復次, 若謂有見法,為合而見?不合而見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 若合而見者,隨有塵處,應有根有我,但是事不然,是故不合。 (於合時,塵處應有我) 若不合而見者,根我塵各在異處,亦應有見而不見。 (遠處皆不見) 何以故?如眼根在此,不見遠處瓶, 是故二俱不見。 【合故有知生:見已生/未見生/一時生】 問曰:我、意、根、塵,四事合故,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,是故有見、可見、見者。 答曰:是事〈根品〉中已破,今當更說。 汝說四事合故知生,是知,為見瓶衣等物已生?為未見而生? 若見已生者,知則無用。 (見已,則無需用知) 若未見而生者,是則未合,云何有知生? 若謂四事一時合而知生,是亦不然。
(一時,則知不見瓶) 若一時生則無相待。何以故?先有瓶、次見、後知生,一時則無先後。 知無故,見、可見、見者亦無。 如是諸法,如幻如夢,無有定相,何得有合? 無合故空。 【餘煩惱復如是:】 復次,染與於可染,染者亦復然,餘入餘煩惱,皆亦復如是。 如見、可見、見者無合故, 染、可染、染者亦應無合。 如說見、可見、見者三法,則說聞、可聞、聞者餘入等。 如說染、可染、染者,則說瞋、可瞋、瞋者餘煩惱等。 【異故有合:以有異相說和合生,相無變異則不說有生】 復次,異法當有合,見等無有異,異相不成故,見等云何合? 凡物皆以異故有合,而見等異相不可得,是故無合。 【異相不可得:要因異法而有異,離異法的異不是異】 復次,非但見等法,異相不可得;所有一切法,皆亦無異相。 非但見、可見、見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,一切法皆無異相。 問曰:何故無有異相? 答曰:異因異有異,異離異無異;若法從因出,是法不異因。 汝所謂異,是異,因"異法"故名為異。 離異法不名為異。何以故? 若法從眾緣生,是法不異因,因壞果亦壞故。 (並無異法作用,使因改變) 如因樑椽等有舍,舍不異樑椽,樑椽等壞舍亦壞故。 【定異法:從異相而說有該異法,離該異相應有該異法他處可見】 問曰:若有定異法,有何咎? 答曰:若離從異異,應餘異有異;離從異無異,是故無有異。 若離"從異有異法"者,則應"離餘異有異法",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,是故無餘異。 如離五指異有拳異者,拳異應於瓶等異物有異。 今離五指異,拳異不可得,是故,拳異於瓶等無有異法。 【總相異相:從眾緣生.不能獨成.不能說由異法而有。異/不異法中無異相】 問曰:我經說,異相不從眾緣生;分別總相故有異相,因異相故有異法。 答曰:異中無異相,不異中亦無;無有異相故,則無此彼異。 汝言「分別總相故有異相,因異相故有異法」,若爾者,異相從眾緣生,如是即說眾緣法。 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故,異相因異法而有.不能獨成。 今異法中無異相。何以故?先有異法故,何用異相? 不異法中亦無異相。何以故?若異相在不異法中,不名不異法。 若二處俱無,即無異相,異相無故,此彼法亦無。 【合不可得:自體合/異法合】 復次,異法無故亦無合。 是法不自合,異法亦不合,合者及合時,合法亦皆無。 是法自體不合,以一故,如一指不自合。 異法亦不合,以異故,異事已成不須合故。 如是思惟,合法不可得。 是故說"合者、合時、合法"皆不可得。 |
中論 觀合品 第十四 八偈
說曰:上〈破根品〉中說「見、所見、見者」皆不成。 〈六情品〉
此三事無異法故,則無合,無合義今當說。
雖然在??品,已解釋「見、所見、見者」都只是為說明事理而假設出來的名詞,
然而人們對於「色塵、眼根、我,合在一起,我見物色。」的現象,相信應有和合。
所以現在要說明為何沒有「和合」。
問曰:何故眼等三事無合?
答曰:「見可見見者,是三各異方;如是三法異,終無有合時。」
見是眼根、可見是色塵、見者是我,是三事各在異處,終無合時。
異處者,眼在身內,色在身外。
我者,或言在身內、或言遍一切處。
是故無合。
怎麼說「色塵、眼根、我,合在一起,我見物色。」不是和合?
眼睛在身內,可見物在身外。我能感知的心,說在身內,說無所不在也可以。
這三件東西怎麼說「在一起」?外物和眼睛可以說是距離,外物與心要怎麼說「在一起」?
況且遠物不能見,近物也不都能見,譬如睫毛。所以距離也不能當做「在一起」的判定。
復次,
若謂有見法,為合而見?不合而見?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
若合而見者,隨有塵處,應有根有我。但是事不然,是故不合。
若不合而見者,根我塵各在異處,亦應有見而不見。何以故?如眼根在此,不見遠處瓶,
是故二俱不見。
換個說法,如果先假設有「看見」這回事。
那麼,是因為「塵根我」合在一起而有看見?還是「塵根我」不用合在一起才能有看見?
如果說「塵根我」在一起,那麼「塵」中應該有「根我」,才能叫「在一起」。事實不然,外物中不會有「我」。
如果說不在一起有看見,那麼,怎麼解釋「近的物體看得見,遠時看不見」?遠了就不在一起,應該有看見呀!
現在,不論是在一起還是不在一起都不成立。所以,一開始的假設就是錯的:「有看見這回事」應該不對!
如果沒有「看見」這回事,就不能說有「可以看見」的物體,因為沒有看見。
同樣地,也不能說有看見物體的「人」。
問曰:我、意、根、塵四事合故,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。是故有見、可見、見者。
答曰:是事〈根品〉中已破,今當更說。
汝說四事合故知生,是知,為見瓶衣等物已,生?為未見而生?
若見已生者,知則無用。 要解釋!
若未見而生者,是則未合。云何有知生?
若謂四事一時合而知生,是亦不然。
若一時生則無相待。何以故?先有瓶、次見、後知生,一時則無先後。
知無故,見、可見、見者亦無。
如是諸法如幻如夢無有定相,何得有合?無合故空。
然而,我花瓶衣裳同在這裡,而我有了覺知:這是花瓶衣裳。怎麼說沒有「看見、可見物、看見的人」?
所以,這裡要討論「覺知」。
「我瓶同在這裡,而我有了覺知」,這覺知是看見瓶後才有,還是沒看見瓶就有?
若說先看見瓶後產生覺知,那這個覺知與「看見」是不同的東西。
「看見」只能生「看見」,不能生覺知。所以,不能因有覺知而說有看見。
若說沒看見瓶卻能產生覺知,這是沒有道理的。
有人說「同時發生:瓶、見、知,一時有」。這違反事實,瓶一直都在那裡,不會因為你有看見沒看見而產生不產生。
所以不能用「覺知」來證明有「見、可見、見者」。
復次,
「染與於可染,染者亦復然,餘入餘煩惱,皆亦復如是。」
如見可見見者無合故,染可染染者亦應無合。
如說見可見見者三法,則說聞可聞聞者餘入等。
如說染可染染者,則說瞋可瞋瞋者餘煩惱等。
同理可推,「染、可染、染者」也是沒有和合的。
譬如,「貪嗔癡,可以讓人產生貪嗔癡的事物,有這個貪嗔癡的人」,不是由和合而發生的。
除了看見,耳聽、鼻聞、舌味覺、身觸受,也同理可推。
復次,
「異法當有合,見等無有異,異相不成故,見等云何合?」
凡物皆以異故有合,而見等異相不可得,是故無合。
兩件相同的東西混合在一起,沒有產生新的物體,只是份量增加,不能說是「合」。
「合」必然是混合兩件不同的東西而產生新的物體。例如,泥水成瓶,瓶相不是水相,也不是泥相。
在這裡,見、可見、見者,並不會產生新的不同的相。眼見外物,不會變成耳聽、鼻聞、觸受,還是眼見。
如果說「見」與物和合之後,「見」還是原本的相,怎能說發生過「合」的作用?
如果說合之後可以是相同不變,而不合當然不能變。在沒變之下,怎能說這是合了還是沒合!
可見與見者也是同樣的道理。所以,在見可見見者的例子中,沒有「合」這件事。
復次,
「非但見等法,異相不可得;所有一切法,皆亦無異相。」
非但見、可見、見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,一切法皆無異相。
問曰:何故無有異相?
答曰:「異因異有異,異離異無異;若法從因出,是法不異因。」
汝所謂異,是異因異法故名為異。
離異法不名為異。何以故?
若法從眾緣生,是法不異因,因壞果亦壞故。
如因樑椽等有舍,舍不異樑椽,樑椽等壞舍亦壞故。
這裡的異,指的是,不同的相,來自於不同的因(法)。如貓狗!
不同的相,若不是由於不同的因(法)所造成,不算是異。如人變老!
再延伸地說,不單是這個「見」法不會有另一個不同的相,所有事物都不會有另一個不同相,不同於自相!
怎麼說呢,
一般說的「不同」,指的是兩個不同的物因而有不同的外相。例如,貓狗不同形相。
不同的相,若不是由於不同的因(法)所造成,不算是「不同」。
例如,因緣法,由各種因緣和合而生出的物體。
如果,根本的物因毀壞了,緣生的物體也必然毀壞。因此,緣生物與原物因不能算是「不同」。
譬如,木樑造出間房屋。物因的木樑壞了,緣生的房屋必然倒。因為有必然的關係,所以不能說房屋「不同」於木樑。
問曰:若有定異法,有何咎? 如果非要說有「定異法」,會出什麼錯呢?
答曰:「若離從異異,應餘異有異;離從異無異,是故無有異。」
若離從異有異法者,則應離餘異有異法。
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,是故無餘異。
如離五指異,有拳,異者拳異,應於瓶等,異物有異。 ??????
今離五指異,拳異不可得,是故拳異於瓶等,無有異法。
問曰:我經說,異相不從眾緣生,
分別總相故有異相,因異相故有異法。
答曰:「異中無異相,不異中亦無;無有異相故,則無此彼異。」
汝言分別總相故有異相,因異相故有異法。
若爾者,異相從眾緣生,如是即說眾緣法,
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故。異相因異法而有,不能獨成。
今異法中無異相。何以故?先有異法故,何用異相?
不異法中亦無異相。何以故?若異相在不異法中,不名不異法。
若二處俱無,即無異相,
異相無故此彼法亦無。
復次,異法無故亦無合。
「是法不自合,異法亦不合,合者及合時,合法亦皆無。」
是法自體不合,以一故,如一指不自合。
異法亦不合,以異故,異事已成不須合故。 ??
如是思惟,合法不可得。
是故說合者、合時、合法皆不可得。
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
觀有無品 第十五 十一偈 【性從緣出:瓶出、見瓶性,而說瓶有】 問曰:諸法各有性,以有力用故;如瓶有瓶性、布有布性,是性眾緣合時則出。 答曰:眾緣中有性,是事則不然;性從眾緣出,即名為作法。 若諸法有性,不應從眾緣出。 何以故?若從眾緣出,即是作法無有定性。 (緣出則無定性) 【性從緣作:待他而有,則非真性(自性)】 問曰:若諸法性從眾緣作,有何咎? 答曰:性若是作者,云何有此義?性名為無作,不待異法成。 如金雜銅,則非真金。 如是若有性,則不須眾緣;若從眾緣出,當知無真性。 又性若決定,不應待他出;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,待他而有。 【性從他作:他性於他亦是自性】 問曰:諸法若無自性,應有他性。 答曰:法若無自性,云何有他性?自性於他性,亦名為他性。 諸法性眾緣作故,亦因待成,故無自性。 若爾者,他性於他亦是自性,亦從眾緣生相待故亦無。 無故,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?他性亦是自性故。 【離性有法:有性而法成】 問曰:若離自性、他性有諸法,有何咎? 答曰:離自性他性,何得更有法?若有自他性,諸法則得成。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,是事不然。若離自性他性,則無有法。 何以故?有自性他性,法則成。如瓶體是自性,依物是他性。 【自他性無:今應有無】 問曰: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,今應有無。 答曰:有若不成者,無云何可成?因有有法故,有壞名為無。 若汝已受"有不成"者,亦應受"無亦無"。 何以故?有法壞敗故名無,是無,因"有"壞而有。 復次,若人見有無,見自性他性;如是則不見,佛法真實義。 若人深著諸法,必求有見。
若破自性則見他性,若破他性則見有,若破有則見無,若破無則迷惑。 若利根著心薄者,知滅諸見安隱故,更不生四種戲論。 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,是故說上偈。 【應捨有無:性非實有。非有非無】 復次,佛能滅有無,如化迦旃延,經中之所說,離有亦離無。 《刪陀迦旃延經》中,佛為說正見義,離有離無。 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, 佛不應破有無,若破有,則人謂為無; 佛通達諸法相故,說二俱無,是故汝應捨有無見。 復次,若法實有性,後則不應異;性若有異相,是事終不然。 若諸法決定有性,終不應變異。何以故?若定有自性,不應有異相,如上〈真金喻〉。 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,當知無有定相。 復次,若法實有性,云何而可異?若法實無性,云何而可異? 若法定有性,云何可變異?若無性,則無自體,云何可變異? 【有無常斷:定有為常、定無為斷】 復次,定有則著常,定無則著斷;是故有智者,不應著有無。 若法定有有相, 則終無無相,是即為常。何以故? 如說三世者,未來中有法相,是法來至現在、轉入過去,不捨本相,是則為常。 又說因中先有果,是亦為常。 (那個已先有) 若說定有無, 是無,必"先有今無",是則為斷滅。斷滅名無相續因。 (那個有不相續了) 由是二見,即遠離佛法。 問曰:何故因有生常見、因無生斷見? 答曰:若法有定性,非無則是常;先有而今無,是則為斷滅。 若法性定有,則是有相非無相,終不應無。若無則非有,即為無法,先已說過故,如是則墮常見。 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,是名斷滅。何以故?有不應無故,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。 若有斷常見者,則無罪福等,破世間事,是故應捨。 |
觀有無品 第十五 十一偈
【:】
問曰:諸法各有性,以有力用故,如瓶有瓶性、布有布性,
是性眾緣合時則出。
答曰:眾緣中有性,是事則不然;性從眾緣出,即名為作法。
若諸法有性,不應從眾緣出。
何以故?若從眾緣出,即是作法,無有定性。 ??
【:】
問曰:若諸法性,從眾緣作,有何咎?
答曰:性若是作者,云何有此義?性名為無作,不待異法成。
如金雜銅則非真金,如是若有性,則不須眾緣,
若從眾緣出,當知無真性。
又性若決定,不應待他出,
非如長短彼此,無定性故,待他而有。
【:】
問曰:諸法若無自性,應有他性。 ??什麼邏輯??
答曰:法若無自性,云何有他性?自性於他性,亦名為他性。
諸法性眾緣作故,亦因待成,故無自性。
若爾者,他性於他亦是自性,亦從眾緣生相待故,亦無。
無故,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?他性亦是自性故。
有一段,去自取他,去他取空,去空取有,去有取無,去無則罔! 忘了在哪。在下面!
【:】
問曰: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,有何咎?
答曰:離自性他性,何得更有法?若有自他性,諸法則得成。
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,是事不然。
若離自性他性,則無有法。何以故?
有自性他性,法則成。
如瓶體是自性、依物是他性。 ???
【:】
問曰:若以自性他性,破有者,今應有無。 非有即無。現在「有」不成立,那應該是「諸法無性」!
答曰:有若不成者,無云何可成?因有有法故,有壞名為無。
若汝已受有不成者,亦應受無亦無。
何以故?有法壞敗故名無,是無,因有壞而有。
若你已了解「有」不成立,那應了解「無」也不成立。
怎麼說。「無」是先有而後壞叫無,若沒有「有」,不可能有「無」。
復次,若人見有無,見自性他性;如是則不見,佛法真實義。
若人深著諸法,必求有見。 對世間萬物,有一個正確的認知與見解
若破自性,則見他性,
若破他性,則見有,
若破有,則見無,
若破無,則迷惑。
若利根著心薄者,知滅諸見安隱故,更不生四種戲論,
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。是故說上偈。
復次,佛能滅有無,如化迦旃延,經中之所說,離有亦離無。
《刪陀迦旃延經》中,佛為說正見義,離有離無。
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,佛不應破有無。
若破有,則人謂為無。
佛通達諸法相故,說二俱無。
是故汝應捨有無見。
復次,若法實有性,後則不應異;性若有異相,是事終不然。
若諸法決定有性,終不應變異。何以故?
若定有自性,不應有異相,如上真金喻。
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,當知無有定相。 ??不是說無異相?
復次,若法實有性,云何而可異?若法實無性,云何而可異?
若法定有性,云何可變異?
若無性,則無自體,云何可變異?
復次,定有則著常,定無則著斷;是故有智者,不應著有無。
若法定有有相,則終無無相,是即為常。何以故?
如說三世者,未來中有法相,
是法來至現在,轉入過去,不捨本相,是則為常。 ???未現去??
又說因中先有果,是亦為常。 果已定有,為常!
若說定有無,是無,必先有今無,是則為斷滅。
斷滅名無相續因。
由是二見,即遠離佛法。
問曰:何故?因有生常見、因無生斷見?
答曰:若法有定性,非無則是常;先有而今無,是則為斷滅。
若法性定有,則是有相非無相,終不應無。
若無則非有,即為無法,先已說過故,如是則墮常見。
若法先有,敗壞而無者,是名斷滅。何以故?有不應無故,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。
若有斷常見者,則無罪福等,破世間事,是故應捨。
中論 觀縛解品 第十六 十偈 【經言縛解:有身為縛,涅槃為解,生滅往來】 【諸行往來:常相往來則無生死,無常往來亦無生死】 問曰:生死,非都無根本,於中應有眾生往來。 若諸行往來,汝以何因緣故,說眾生及諸行盡空,無有往來? 答曰:諸行往來者,常不應往來,無常亦不應,眾生亦復然。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,為常相往來?為無常相往來?二俱不然。 若常相往來者,則無生死相續,以決定故、自性住故。 若以無常往來者,亦無往來生死相續,以不決定故、無自性故。 若眾生往來者,亦有如是過。 【陰界往來:五陰與人,是〈一.異.不待因.至.相待有〉】 復次,若眾生往來,陰界諸入中,五種求盡無,誰有往來者? "生死、陰界入"即是一義。 (有五陰為生;無五陰為死) 若眾生於此陰界入中往來者, (五陰燃人) 是眾生於〈燃可燃品〉中五種求不可得,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? 【身與往來:有身至有身,無身至無身】 復次,若從身至身,往來即無身;若其無有身,則無有往來。 若眾生往來,為有身往來?為無身往來?二俱不然。 何以故? 若有身往來,從一身至一身,如是則往來者無身。又若先已有身,不應復從身至身。 若先無身則無有,若無有,云何有生死往來? (身無滅故,非有死) 【涅槃滅苦:行無有性,眾生滅不可得】 問曰:經說「有涅槃滅一切苦」,是滅,應諸行滅、若眾生滅。 答曰: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 諸行若滅者,是事終不然;眾生若滅者,是事亦不然。 汝說若諸行滅、若眾生滅,是事先已答。 (行常無常.眾生是五陰) 諸行無有性,眾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。 是故,諸行不滅,眾生亦不滅。 【應無縛解:有身無身皆不縛。縛可縛 vs 燃可燃】 問曰:若爾者,則無縛無解,根本不可得故。 答曰:諸行生滅相,不縛亦不解;眾生如先說,不縛亦不解。 汝謂"諸行及眾生有縛解"者,是事不然,諸行念念生滅故,不應有縛解。 眾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,云何有縛解? 復次,若身名為縛,有身則不縛,無身亦不縛,於何而有縛? 若謂五陰身名為縛, 若眾生先有五陰,則不應縛。何以故?一人有二身故。 (五陰身縛後有的眾生身) 無身亦不應縛。何以故?若無身則無五陰,無五陰則空,云何可縛? 如是第三更無所縛。 復次,若可縛先縛,則應縛可縛;而先實無縛,餘如去來答。 若謂可縛先有縛,則應縛可縛;而實離可縛先無縛,是故不得言眾生有縛。 或言,眾生是可縛、五陰是縛; 或言,五陰中諸煩惱是縛、餘五陰是可縛。 是事不然,何以故? 若離五陰先有眾生者,則應以五陰縛眾生,而實離五陰無別眾生。 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,則應以煩惱縛五陰,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。 【三縛不縛:無縛則無解】 復次, 如〈去來品〉中說,已去不去、未去不去、去時不去;如是未縛不縛、縛已不縛、縛時不縛。 復次,亦無有解。何以故? 縛者無有解,無縛亦無解,縛時有解者,縛解則一時。 縛者無有解。何以故?已縛故。無縛亦無解。何以故?無縛故。 若謂縛時有解,則縛解一時,是事不然;又縛解相違故。 【離受生死:涅槃無知,生死涅槃不二】 問曰:有人修道,現入涅槃得解脫,云何言無? 答曰:若不受諸法,我當得涅槃;若人如是者,還為受所縛。 若人作是念"我離受得涅槃",是人即為受所縛。 復次, 不離於生死,而別有涅槃,實相義如是,云何有分別?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,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;如經說「涅槃即生死、生死即涅槃」。 如是諸法實相中,云何言是生死、是涅槃? |
中論 觀縛解品 第十六 十偈
問曰:生死非都無根本,於中應有眾生往來,若諸行往來。 ??諸行??
汝以何因緣故,說眾生及諸行盡空,無有往來?
答曰:諸行往來者,常不應往來,無常亦不應,眾生亦復然。
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,為常相往來?為無常相往來?二俱不然。
若常相往來者,則無生死相續,以決定故、自性住故。
若以無常往來者,亦無往來生死相續,以不決定故、無自性故。
若眾生往來者,亦有如是過。
復次,若眾生往來,陰界諸入中,五種求盡無,誰有往來者?
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。
若眾生於此陰界入中往來者,是眾生於〈燃可燃品〉中五種求不可得, 那五?
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?
復次,若從身至身,往來即無身;若其無有身,則無有往來。
若眾生往來,為有身往來?為無身往來?二俱不然。
何以故?
若有身往來,從一身至一身,如是則往來者無身。
又若先已有身,不應復從身至身。
若先無身則無有,若無有,云何有生死往來?
生死是指身體的有無。若無身體,怎有生死?
問曰: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,是滅,應諸行滅、若眾生滅。 煩惱滅,身苦滅
答曰:二俱不然。何以故?
「諸行若滅者,是事終不然;眾生若滅者,是事亦不然。」
汝說若諸行滅、若眾生滅,是事先已答,
諸行無有性,眾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,
有生才有滅,煩惱無性則無生。身體無實,亦生不可得!
是故諸行不滅,眾生亦不滅。
問曰:若爾者,則無縛無解,根本不可得故。
答曰:諸行生滅相,不縛亦不解;眾生如先說,不縛亦不解。」
汝謂諸行及眾生有縛解者,是事不然。
諸行念念生滅故,不應有縛解。
眾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,云何有縛解?
復次,若身名為縛,有身則不縛,無身亦不縛,於何而有縛?
若謂五陰身名為縛,
若眾生先有五陰,則不應縛。何以故?一人有二身故。 ??
無身亦不應縛。何以故?若無身則無五陰,無五陰則空,云何可縛?
如是第三更無所縛。
復次,若可縛先縛,則應縛可縛;而先實無縛,餘如去來答。
若謂可縛先有縛,則應縛可縛。而實離可縛先無縛,是故不得言眾生有縛。
或言,眾生是可縛、五陰是縛;
或言,五陰中諸煩惱是縛、餘五陰是可縛。
是事不然。何以故?
若離五陰先有眾生者,則應以五陰縛眾生,而實離五陰無別眾生。 ??
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,則應以煩惱縛五陰,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。 ??
復次
如〈去來品〉中說,已去不去、未去不去、去時不去,
如是未縛不縛、縛已不縛、縛時不縛。
復次,亦無有解。何以故?
「縛者無有解,無縛亦無解,縛時有解者,縛解則一時。」
縛者無有解。何以故?已縛故。
無縛亦無解。何以故?無縛故。
若謂縛時有解,則縛解一時,是事不然,又縛解相違故。
問曰:有人修道,現入涅槃得解脫,云何言無?
答曰:若不受諸法,我當得涅槃;若人如是者,還為受所縛。
若人作是念:我離受得涅槃。是人即為受所縛。
復次,不離於生死,而別有涅槃,實相義如是,云何有分別?
諸法實相第一義中,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。
如經說,涅槃即生死、生死即涅槃。
如是諸法實相中,云何言是生死、是涅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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